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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住建厅市城建局认定培训机构

标准员
来源: | 作者:湖北新经济 | 发布时间: 2020-08-20 | 2626 次浏览 | 分享到:
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,从事施工材料的计划、采购、检查、统计、核算等工作的专业人员。


一、标准员简介

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,从事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组织、监督、效果评价等工作的专业人员。

(1)参与企业标准体系表的编制。

(2)负责确定工程项目应执行的工程建设标准,编列标准强制性条文,并配置标准有效版本。

(3)参与制定质量安全技术标准落实措施及管理制度。

(4)负责组织工程建设标准的宣贯和培训。

(5)参与施工图会审,确认执行标准的有效性。

(6)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、专项施工方案、施工质量计划、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计划,确认执行标准的有效性。

(7)负责建设标准实施交底。

(8)负责跟踪、验证施工过程标准执行情况,纠正执行标准中的偏差,重大问题提交企业标准化委员会。

(9)参与工程质量、安全事故调查,分析标准执行中的问题。

(10)负责汇总标准执行确认资料、记录工程项目执行标准的情况,并进行评价。

(11)负责收集对工程建设标准的意见、建议,并提交企业标准化委员会。

(12)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的信息管理。

二、报名条件
凡年满18周岁,且男性不超过60周岁、女性不超过55周岁(年龄计算以网上申请报名的日期为准),身体健康,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在岗人员,均可自愿报名参加:
(1)具有土建类本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,1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;
(2)具有土建类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,2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; 
(3)具有土建类本专业中职学历,3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;
(4)具有土建类相关专业中职学历,4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;
(5)具有非土建类中职及以上学历,4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(此条件只能报考材料员、劳务员、资料员);
(6)具有非土建类中职及以上学历,6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;
(7)10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,且年满40周岁以上的。
三、培训与测试
1、初次报名
(1)参训人员参加集中面授时间不得少于16个学时,学员完成相应培训后,由我校统一向住建局申请测试。未完成培训的参训人员需补齐课时后才可申请参加测试。
(2)测试实行无纸化网络在线机考,采取闭卷方式组织,在测试管理系统和试题库种抽取试题、组织测试,测试时间120分钟,满分为100分,60分合格。当批次测试不合格的,可在6个月内进行补考,不需要再次参加培训。
(3)测试过程全程监控,摄像头随机抓拍考生照片上传到管理系统,测试地址为本校微机房。
2、继续教育
从取得《电子培训合格证》次年起,每年应依据继续教育大纲参加不少于32学时的继续教育,2年累计不满64学时,原核发的《电子培训合格证》作废。
四、收费标准
1、初次取证:600元/人/岗位(含培训费、测试费、教材费、材料费等)。
2、继续教育:160元/人/32学时(含培训费、测试费、材料费等)。